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院本部部分供水管及地下排污管修缮项目
遴选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院本部部分供水管及地下排污管修缮项目进行公开遴选,邀请国内合格响应供应商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26-B013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院本部部分供水管及地下排污管修缮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项目类型:工程类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1510946.06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47442.17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10946.0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2: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3: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参选人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中“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名录内的定点供应商,在遴选结果公告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参与项目定点议价程序及签订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格式自拟)
说明:获取遴选文件时,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遴选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04月20日起至2026年04月24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购买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6年05月12日下午0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八、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下午03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十、公告期限: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4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
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969011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