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期门诊3楼配电房新增电缆及低压开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浏览次数: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期门诊3楼配电房新增电缆及低压开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期门诊3楼配电房新增电缆及低压开关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期门诊3楼配电房新增电缆及低压开关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采购限价:本项目建设费用为396107.47元,经院务会决定,本项目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6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均为无效标(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4、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完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的条件: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证书。③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2.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要求执行。3.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07  15日至2026年 07  21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07 27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727下午3: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6年0727下午3: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0754-88905636   

采购人联系电话:张老师 袁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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