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作项目市场调查征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升梅州市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作项目服务质量,梅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我公司对梅州市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作项目进行市场调查,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州市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作项目
2.预算金额(元):882,000.00
3.服务期:1年
4.项目属性:服务类
5.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开展生育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孕、产、康一条龙服务,我院产后康复科(产后母婴康复中心)通过对产妇和新生儿有效管理,根据其健康需求提供科学、规范、普惠性的产后护理和健康支持服务,改善产妇生育体验感,有效保障母婴安全,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各项措施落地。以产妇及其家属自愿接受为原则,为有需求的产妇开展有偿的第三方一对一母婴护理月嫂服务。
服务对象:入住产后母婴康复中心的产妇及新生儿
服务时长:24小时制、12小时制(日间08:00-20:00、晚间20:00-次日08:00)
地点:梅州市妇幼保健院8楼(产后康复科)产后母婴康复中心
(二)服务要求:
1.针对本项目,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具有母婴陪护服务的丰富经验;
(2)针对目前医院(产后康复科)产后母婴康复中心相关状况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能够体现对母婴陪护工作的专业性;
(3)合法合规,遵纪守法,员工管理符合《劳动法》要求;
(4)定期测评客户满意度,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及服务质量;
(5)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本项目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本项目专职管理人员要求如下:
1)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母婴陪护两年及以上管理经验,有护理工作背景者最佳。能积极沟通,听取客户对母婴陪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2)负责对(产后康复科)产后母婴康复中心母婴陪护人员的管理、指导、培训。保证24小时有管理人员,如遇突发状况能白天在30分钟之内、夜间60分钟之内到达,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协调解决。
(二)人员配置
至少配置10名以上母婴护理月嫂,年龄要求30-50岁,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母婴护理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健康证,至少1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母婴护理月嫂人员应相对固定,上岗前需由我院考核过关,并定期参加我院举办的母婴专项业务培训。(投标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三)母婴护理师(月嫂)服务要求
1.母婴护理师具体工作内容
(1)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1)工作时,严格遵守医院仪容仪表规范;
2)为母婴提供服务时,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
(2)做好母婴的个人卫生工作
1)每天协助母婴漱口刷牙、洗脸,注意水温适中;
2)协助给产妇清洗会阴和擦浴身体、梳头以及大小便等;
3)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督促产妇按时吃药,协助产妇翻身,夜间睡眠护理、乳房护理等;
4)给宝宝喂奶,换尿不湿,清洁护理等;
5)在服务期间清洗产妇和新生儿的贴身衣物。
(3)做好母婴的床位整洁工作
1)每天整理床头柜,保持床头柜的整洁,符合医院的管理要求;
2)每天整理好床单位,保持服务对象的床单位整洁和无异物,在做床单位整理工作时注意产妇的保暖工作;
3)协助护理人员做好服务对象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及出院后床单元的整理和终末消毒。
(4)做好母婴的生活照料工作
1)协助产妇喂初乳及正确哺乳;
2)产妇进餐结束后,及时撤走产妇的餐具;
3)每天侧面开窗通风15-30分钟,保持房间的空气流通。遇特殊季节气候时,注意母婴保暖工作;
4)每天主动关心产妇,关注产妇的情绪使产妇更安心、科学的坐月子;
5)每天注意观察产妇和宝宝情况,并进行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医院医生、护士和家属;
6)每天在为产妇和宝宝做个人卫生工作后注意及时擦拭地面水迹,保持地面干燥;
7)协助完成新生儿沐浴工作,完成晨晚间护理及床单位整理工作,保持房间整洁;
8)协助医护老师给产妇及家属讲解入院须知、爱婴医院的规定和生活护理安全注意事项。
2.母婴护理师行为准则
(1)仪表、仪容规范
1)工作时间内,应按规定穿工作服上岗并佩戴好胸卡;
2)工作服整洁无污渍,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穿拖鞋、高跟鞋和响底鞋;
3)严禁穿工作服进入医院食堂;
4)工作时间内,女性陪护人员不得披头散发并保持头发的清洁无异味,不得佩戴夸张的首饰(如:耳环过大、项链过长、手链等);
5)陪护人员应经常修剪指甲,做到不留长指甲,并保持指甲的清洁度做到指甲缝内无污物。
(2)言行规范
1)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尽量不以“方言”对待产妇及家属,要讲普通话;
2)礼貌周到的服务产妇,为母婴及家属提供尊享服务,服务达到五星级标准;
3)注意保证医院的安静环境,不在楼层内大声喧哗;
4)尊重服务的人员和医院其他工作人员,不随意讥笑服务对象及医院医护人员;在公共场所内,不顶撞医院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5)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与其他无关人员闲谈;
6)不向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家属索取小费、食物及其他物品;
7)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自己所在工作区域的楼层;
8)不用服务对象的杯子、器皿等其他物品作为自己私用;
9)当天应完成的护理工作不拖延到第二天;
10)在工作区域或工作时间不吃零食;
11)爱护医院财物不用服务对象衣物及医院的被服当抹布、拖布;
12)工作中应做到规范操作,如应站着操作的工作不要坐着操作;
13)节约医院用水,不在服务对象房内洗涤私人物品及衣服;
14)不在工作时间内随意串岗,不在工作岗位从事如看报、看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不在服务对象房内看电视、听音乐、拨打私人电话;
16)在工作时不打瞌睡;
17)在医院的工作区域内不将外人带入工作区域闲聊;
18)注意环境整洁,在自己所负责工作区域内应保持无浮尘、杂物等;
19)注意保护医院设备,不私藏医院设备及物品作为他用。如损坏医院设备及物品应照价赔偿;
20)不在医院工作区域内吸烟;
21)不在医院拾捡报纸及塑料瓶、剩菜剩饭等废品,并进行外卖获取私利;
22)做好母婴护理工作,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23)在管理人员安排范围之外,不得为谋取私利私接服务对象;
24)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上,未经请假不擅自离开服务对象;
25)服从工作安排,不因个人因素挑拣服务对象;
26)不与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发生冲突,不与院方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四)服务流程规范
1.入院对接
与主诊医生/护士沟通产妇及新生儿特殊情况(如过敏史、用药禁忌等)。
2.每日工作流程
(1)晨间:协助产妇清洁、早餐,记录新生儿夜间情况。
(2)日间:按需哺乳、新生儿抚触、配合医护检查。
(3)夜间:定时喂养,优先保障产妇睡眠。
3.应急处理
发现异常情况(如产妇大出血、新生儿坠落、呛奶窒息等)立即呼叫医护人员,并配合处理(如发现呛奶出现窒息马上进行紧急处理,处于头低足高位头偏向一侧)。
(五)质量控制
1.监督机制
(1)医院护理部定期抽查母婴护理月嫂操作规范。
(2)客户每日签字确认服务内容,将满意度纳入考核。
2.投诉与改进
(1)设立24小时投诉渠道,投标人有专人负责,2小时内响应问题。
(2)服务结束后提交《护理日志》至机构存档。
(六)其他要求
1.参照《家政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具体标准,中标人要具体承诺月嫂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婴儿护理质量及产妇护理质量等。投标人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优秀的管理模式,能保证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及时处理有关月嫂方面的投诉及相关事项,使月嫂管理的满意率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服务禁忌
(1)不得代行医疗操作(如注射、用药);
(2)不得推荐非医院许可的药品/保健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市场调查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市场调查需提供资料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发展历程、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等内容。
2.资质证明文件:提供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及的所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自2021年以来具有类似母婴护理月嫂服务项目业绩,每份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服务方案:针对梅州市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作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模式、人员配置计划、应急处理预案的具体措施等内容。方案应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5.根据本项目具体要求,提供响应需求或优于需求部分的相关材料。
6.报价清单:以单价形式报价,母婴护理月嫂24小时工作制350元/人/天,12小时制200元/人/天(日间08:00-20:00),12小时制220元/人/天(晚间20:00-次日08:00)。报价含所有人力成本(包含工资、社会保险,餐费补贴,节假日加班费、年终奖金等),服装费,办公低值易耗品;秩序、环境维护所需工具及低值易耗品,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额外费用。
四、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提交方式:请各供应商将上述资料以纸质文档(一式叁份)及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或U盘,格式为未加密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提供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至以下指定地址(邮费寄付)。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8
收件人:潘工
联系电话:13824589505
电子邮箱:3368898525@qq.com
2. 提交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资料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市场调查仅作为了解梅州市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市场情况及潜在供应商能力的参考,不构成采购邀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后续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